1.“天眼查账号”是指您通过天眼查官方网页端或移动智能设备应用端注册的账号。部分天眼查服务,需要您在登录您的天眼查账号之后方可使用。您在注册时所填写的内容与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天眼查有权拒绝您的注册申请。在完成账号注册手续后,您将有权通过该账号使用天眼查服务。

2.您应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信息,由于您自身原因导致的账户或密码的泄露、遗忘等情形或其他原因所带来的损失,天眼查将配合采取必要措施以降低相关损失,但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需由您自行承担。

3.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所发布的信息(包括用户名称、用户头像、社区问答等)及用户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天眼查服务规则,并承担一切因自己发布信息或其他行为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或其他不利后果。

4.您在天眼查所发布或展示的信息,不得含有以下内容或用于以下目的: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地区间友好关系的;

(5)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公德、伦理道德、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或不实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煽动、组织、教唆恐怖活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诽谤他人,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

(11)以非法组织名义活动的;

(1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

(13)含有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公序良俗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商标注册查询官网入口_天眼查服务协议条款_天眼查账号注册使用规则

5.您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天眼查服务,且不得在未经天眼查事先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利用或借助天眼查从事以下活动:

(1)进入天眼查或其他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对天眼查或其他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对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包括木马)等破坏性程序;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6.如果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未能遵守本协议或其他服务规则的规定,为了维护良好服务环境,保障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天眼查有权删除您发布的相关信息,暂时或永久禁止您在天眼查发布信息,直至封停您的账号,同时保留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的权利。为配合上述目标实现,我们可能将系统内的相关记录,作为您违反法律和本协议的证据,加以保存或向监管部门提供。请您知悉并同意,天眼查采取前述措施时,无须通知您或事先获得您的同意。

7.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或使用天眼查服务时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利用天眼查服务从事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从而导致天眼查承担任何性质的赔偿、补偿或罚款而遭受损失的,您应当赔偿天眼查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为避免疑义,包括间接损失)。

8.依照监管要求,对于天眼查在向您提供服务时向您提供的及/或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获取的数据及服务信息等,您应当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范围内储存及/或使用,同时您不得利用天眼查提供的数据及服务信息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监管政策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担,且您应全额赔偿天眼查因此遭受的商誉、企业形象等损失。

9.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将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获得的服务信息或该服务自身向第三方出售或以其他形式提供。否则,天眼查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您应支付相当于您因前述转售行为所获利益的违约金。

10.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您自行负担。

二、VIP会员服务条款

当您通过天眼查官方途径注册成为天眼查VIP会员(以下简称“VIP会员”)时,您在使用VIP会员服务的同时,须一并遵守本条的以下规定。为避免疑义,本条所指“VIP会员账号”或“账号”,包括企业套餐项下的子账号。

(一)成为VIP会员的方式

1.在成为VIP会员之前,您应先根据真实、准确信息注册成为天眼查用户。当您的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否则由此造成的VIP会员权利不能全面有效行使的责任,由您自身承担,天眼查有权因此取消您VIP会员资格,无须退还VIP会员费或给予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2.您应通过天眼查指定的购买渠道成为天眼查VIP会员,获取天眼查VIP服务。

3.您应通过天眼查指定支付渠道支付天眼查VIP会员服务费用(包括网银支付或第三方支付等方式),您在支付VIP会员服务费用之前,须认可该项服务标明之价格,确认接受相关的服务条款及支付条款,严格按照支付流程操作,并在支付时注意及确保支付环境安全,否则应自行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4.VIP会员的服务价格以天眼查网站上标注的详细资费标价为准,天眼查对会员的服务有修改价格、升级服务、增减服务内容等权利。

天眼查账号注册使用规则_商标注册查询官网入口_天眼查服务协议条款

5.当您通过天眼查指定或明示认可的购买途径及支付途径并按照服务标准完成服务费用支付,且天眼查通过后台完成VIP会员服务激活时,您即成为天眼查VIP会员,天眼查会员服务即时生效并开始计算服务期限。

(二)VIP会员服务的使用

1.天眼查向VIP会员提供的全部服务,均仅限于该VIP会员在天眼查平台内使用,任何以恶意破解等不法手段将天眼查服务内容与天眼查平台分离的行为(例如恶意修改天眼查展示信息),均不属于天眼查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负责,天眼查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当您开始实际使用天眼查各单项服务时,视为您已同意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天眼查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规定(如有)。

3.您应自行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您在天眼查申请取得的账号、账号信息及密码,并采取必要和有效的保密措施,避免与第三人共享账号及相关服务信息。非天眼查原因致使您账户密码泄漏以及因您保管、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失的,天眼查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

4.VIP会员服务资费标准以天眼查网站上标注的详细资费标价为准,天眼查享有修改价格、升级服务、增减功能等权利。

5.VIP会员服务具有固定的使用期限,您一旦成为VIP会员,即视为同意该服务使用期限的相关规定。

6.成为VIP会员后,您有权停止或放弃接受天眼查服务,并有权注销天眼查用户账户,但天眼查无须向您退还已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VIP会员使用规范

1.您知悉并同意:VIP会员账号同一时间同一账号仅可在1台移动通信设备上登录使用,超出上述范围使用的,将被强制下线。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超范围使用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同时天眼查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您知悉并同意:您VIP会员账号内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查询、信息发布等)均代表您本人行为,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及密码,通过天眼查官方渠道获取和使用VIP会员账号(亦包含通过该账号能够享受的天眼查会员服务,下同),并对该账号下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

为保障您的账号安全,确保您的账号不被他人违规使用,您不应通过天眼查官方渠道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取或使用天眼查VIP会员账号,或为他人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或使用天眼查VIP会员账号提供条件。否则,天眼查有权视具体违规情节,采取强制修改密码直至封禁相关VIP会员账号等措施,暂停或终止为您提供服务,并无须退还任何费用。违规使用情形包括:

(1) 未经天眼查事先明示同意,转让、借用、出租、赠与或以其他方式,为他人使用您的VIP会员账号提供条件;

(2) 未经天眼查事先明示同意,通过爬虫工具、机器人软件等手段获取VIP会员服务或有关数据信息;

(3) 通过系统漏洞、黑色产业、滥用会员身份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天眼查或他人合法权益;

(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政策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行为。

我们会基于如下标准判断您的账号是否存在前述违规使用情形:

(1) 同一账号近期登录使用设备数量是否异常;

天眼查账号注册使用规则_商标注册查询官网入口_天眼查服务协议条款

(2) 同一账号单日查询次数是否异常;

(3) 是否存在其他足以被认定为违规使用的具体行为。

如您发现您的账号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时,请您立即通知天眼查,我们将协助您找回。

三、数据来源与责任限制

1.“天眼查”是由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企业相关数据等公开信息查询工具。根据用户指令,天眼查的搜索引擎系统会以非人工检索方式生成用户检索的已经依法公开的企业信息。天眼查目前网站数据来源主要包括: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saic.gov.cn)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Index)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hixing.court.gov.cn/search)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s://www.sipo.gov.cn)

·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https://sbj.saic.gov.cn)

·

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https://www.nc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