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前提基础_合同谈判过程_商标转让协议书

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关系密切。合同谈判是合同签订的前提和基础,合同签订是合同谈判的结果。合同谈判是准备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为相互了解、确定合同权利与义务而进行的商议活动。谈判一般包括法律意义上的要约邀请一要约一反要约一再要约一再反要约一承诺的过程。要约,又称发盘、发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种提议。有的当事人让他人先向自己发出提议,《合同法》称这种方法为要约邀请。反要约又叫新要约,也就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做了修改,并将其意思表示回复给要约人,它是一项新的提议。承诺,又叫做收盘或接受提议,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直到一方承诺并生效,合同才算正式订立。谈判过程是双方努力寻求对方都能接受的妥协点的过程。合同谈判应遵循平等互利、友好协商、诚实信用、遵守法律的原则。在知识产权转让谈判过程中,应事先分析论证,确定谈判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真正论证清楚自己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或者需要出让什么知识产权;了解对方,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了解对方谈判人员的地位、个性、角色、兴趣爱好,准确分析对比各自的优势劣势;收集、整理并熟悉与谈判有关的资料,调查清楚所出让或者受让的知识产权的市场前景及现实行情;设计和确定最优方案、次优方案和备选方案;进行内部分工,派定谈判角色,以便有分工、有合作、有主次、有重点;设计好谈判的程序、交涉步骤,以便运用自如、得心应手,取得谈判成功,顺利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