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间文艺作品版权保护,推动赛罕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建设,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创作和传播,营造良好的版权生态环境,我们向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发出倡议,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希望大家踊跃生产创作优秀文艺作品,主动为您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共建保护版权意识屏障,激发创新、释放潜能,推动形成“人人尊重版权、人人保护版权、人人从版权保护中受益”的良好氛围,为赛罕区文艺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登记范围

作品版权登记注册_内蒙古民间文艺版权登记_赛罕区版权保护倡议

文学、戏剧、电影、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等艺术门类的原创作品及各类非遗作品。

二、登记效力

赛罕区版权保护倡议_内蒙古民间文艺版权登记_作品版权登记注册

作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版权登记平台申请登记,平台依法审核通过后,予以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的“作品登记证书”,赋予创作者版权法律保护书面证明,其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保护。在发生著作权(版权)争议时可以更好地保护著作者的合法权益。版权登记公信力强,可以确定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归属,化解潜在纠纷,是解决著作权(版权)纠纷和侵权的重要凭证,可以凭借登记证明请求司法保护。(二)宣传。著作权(版权)登记成功,是一项法律认证凭证,是一种荣誉,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三)增值。著作权(版权)登记证明还可以作为许可使用和转让版权的法律凭证。在进行版权交易时,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三、登记流程

1.用户注册登录

作品版权登记注册_内蒙古民间文艺版权登记_赛罕区版权保护倡议

用户注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cpo.cn/),用户注册采取实名制,在线提交身份证明和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使用“蒙速办”APP扫码登录。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在《登记说明》中有详细的说明。(建议使用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登录,不建议使用IE浏览器。)

2.在线填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