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案件审查标准新动向
近期,我们注意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以下简称"撤三")案件的审查实践中出现重要调整,这可能对商标权利人和撤销申请人产生双向影响。现将观察到的动态及专业分析整理如下:
▍现状概览 ▍
我国商标注册量已突破4000万件,大量"沉睡商标"成为新申请商标的注册障碍。传统实务中,针对注册满三年的商标提起"撤三"是清除障碍的常规策略——以往这类案件调查门槛较低,撤销成功率相对可观。
▍新的证据要求 ▍
近期CNIPA开始向部分撤销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补充提交更具实质性的举证材料,主要包括:权利人背景调查
需提供请撤销商标注册人的企业经营范围、存续状态等基本工商信息
核查其名下商标申请注册的整体情况
注册人为经营或存续状态的,提供注册人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等调查报告及证据。
网络平台溯源调查
要求在主流电商平台、行业网站进行检索 - 需提交至少3个不同平台的连续5页完整版面截图(自首页起算)
▍目前已知情况 ▍
截至目前,我们尚未收到类似的补正通知书,仅有少数同行提及此类情况。因此,现在判断这一做法是否会普遍推行,或最终要求的证据范围会有多广泛,还为时过早。
▍对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影响 ▍
这些变化似乎旨在遏制恶意的不使用撤销申请。例如,曾出现过针对某一商标的多次撤销申请——据报道,某商标收到了60份撤销请求。
此前,由于申请成本低廉,此类行为成为恶意申请人获取谈判筹码的常用策略。随着新要求的实施,提起撤销申请的门槛将显著提高,且并非所有申请都可能被受理。
▍展望未来 ▍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这些变化,以全面了解其对不使用撤销程序的可行性和成本的影响。
如果这些更严格的要求成为标准,注册满三年且显示明显使用迹象的商标将更难被撤销。这对商标权利人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撤销申请人至少需要付出更多努力来证明商标的使用不符合法律标准。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希望为新申请扫清障碍的人来说,这一过程可能会比以往成本更高。
欢迎在这些动态发展过程中分享您的看法或经验。
▍作者介绍 ▍
谭泽龙
2013年起活跃在知识产权行业,在本所商标部任职,负责国内客户的涉外商标/版权确权、维权事宜,熟悉各主要国家的商标和版权制度和实务。他2016年加入国际部后,服务对象范围扩大至国际客户。
他代理的客户遍及全球个人、初创企业到大型跨国公司,当中不乏国际知名企业,如知名德国杀毒软件商、英国皇室认证的床垫制造商、全球领先的啤酒制造商、俄罗斯最大的电商平台、芬兰的上市零售企业等。
他在数起商标转让磋商中巧用策略,达成有利我方客户的成交条件,深得客户认可。他在品牌保护和发展策略建议上颇有建树,擅长管理大企业客户庞大、复杂的商标组合,如管理拥有近300件中国商标的德国杀毒软件商和拥有近500件中国商标的法国食品生产企业的商标组合。
十年间,他处理商标检索、申请策略建议和商标注册申请650余件;商标驳回复审、异议、无效宣告、连续三年不使用等案件510余件,行政诉讼、警告函、谈判磋商等案件80余件。
他有工科背景,并且熟悉各国专利制度,能紧密地与本所或外所专利代理人协作,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