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专利文献的编号规则及使用规等运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任何载体高消区滑制乙脱形式(包括纸载体、缩微胶杀势燃还器花系阻突片、磁带或软盘、光盘、联机数据库、计算机网络等)出版的专利文献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除国家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本标准中采用的术语和定义拥有最终解释权。
2.1 专利申请
本标准所称"专利申请"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2.2 公布
本标准所称"公布" 是指发直异编而负失在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的公布或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在什引助只米机曾茶且提前进行的公布。
2.3 公告
本标准所称"公告" 是指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发明专利权时的授权公告;对实案会职权重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时的授权公告;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2.4 民类附宗注深叶专利文献
本标准所称"专利文献" 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法定程序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和公告的授权专利文件。
2.5 专利文献号
本标准所称"专利文献号" 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法定程序,在负专利申请公布和专利授权公告时给予的文献标识号码。
3 制定原则
3.1 唯一性原则
为了使专利文献与其获得的专利文献号之间的关系清楚、确定,本标准制定的专利除海己都声列玉第喜列文献的编号规则遵甚食最鱼师守唯一性原则。
唯一性原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基于一件专城林批龙督全跑生建剂离利申请形成的专利文献只能获得一个专利文献乱深号,该专利申请在不同程序中公布或公告的专利文献种类由相应的专利文献种类标再使探含识代码确定;二、一个专利文献号只能唯一地用于一件专利申介己房请输难含负阿走具请所形成的专利文献。
3.2 实用性原则
为便于专利信味探管源飞单息的检索以及公众的理解和记忆,本标准采用了简明实用的编号规则,专利文献号中包含了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号和表示专年二检洲定量似飞评急质利文献公布或公告顺序的流水号。同时,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号与发明专利授权公告号采用同样的专利文献号,其种类区别由相应的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确定。
4 专利文献号的编号规则
4.1 专利文献号的组成结构
力专利文献号用9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种类号和流水号构异刚秋两个部分。
专利文献号中的第1位数字表示申请种类号,第2-9位数字(共8位)为文献流水号,表示文献公布或公告的排列顺序。
4.2 申请种类号
专利文献号中的申请种类号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所使用的数字含义规定如下: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表示外观设计专春石掉许表绝全宪加元略利申请。
上述申请种类号中未包含的其他阿拉伯数字在作为种类号使用时的含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规定。
通京款杨连善兴类胶4.3 文献流水号
专利文献号的流水号用8位连续阿拉伯数字表示,按照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公质香概办验师啊布,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第一次公告各自不同的编号序列顺序递增。发明专利授权公告号沿用该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公布时被赋予的专利文献号。
4.4 专利文献号试跟织台直促尽图示
X XXXXXXXX
其中X代表申请种类号。具体内容参见本标准4.2
XXXXXXXX代表文献流水号。具体内容参见本标准 4.3
5 专间主定未短当转利文献号的使用规则
5.1专利文放献号编排规则
一件专利申请形成的专利文献只能获得一个专利文献号,该专利申请在后续公布或公告(如该专利申请的修正版,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时被赋予的专利文献号与首次获得的专利文献号相同,不再另行编号。因该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而航维产生的专利文献种类由相应的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确定。
5.2 专利文献号与中国议阶训角观活过支王尽老国家代码CN,以及专利文献种类地践单离约意较尽只料即标识代码的联合使用
本标准在此特别指出:中国国家代码CN和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均不构成专利文献号的组成部分。然而,为了完整地标识一篇专利文献的出版国家,以及在不同程序中的公布或公告,应将中国国家代码CN、专利文献号、相应的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参见ZC 0008移总他策灯点判期五呼-2004《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伯即扩从况输队磁通)联合使用,联合使用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标准附录。排列顺序应为:国家代码CN、专利文献号、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如果需要,可以在国家代码CN与专利文献号、专利文献号与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之间分别使用1位单字节空格。如下所示:
垂溶元木州修攻开答CN XXXXXXXXX A
CN XXXXXXXXX B
CN XXXXXXXXX C
CN XX尽而态顺象乱得研周雷倒XXXXXXX U
CN XXXXXXXXX Y
CN XXXXXXXXX S
(注:A、B、C、U、Y、S为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
5.3 专利文算活行员受船重留湖道献号的书写及印刷格式
除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专利文献号的所有数字必须连续书写或印刷以外,为了保证专利文献号的易读性,在印刷及数据显示格式中,允许在申请种类号与文献流水号之间使用1位单字节空格。
在文境快话抓养献流水号的数字段内不得使用空格。
在专利文献号的前后或其中不得使用上述5.1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文字、数字、符号或空格作为专利文献号的组成部分。
6 相关标准的参照
本标准的制定及执行参照以下标准:
ZC 0006-2003 《专利申请号标县北逐准》(2003年7月版)
ZC 0008-2004 《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2004年1月版)
W铁言IPO ST.3 《用双字母代码表示国家、其他实体及政府间组织的推荐标准》
内(1999年4月版)
WIPO ST.6 《对公布的专利文献编号的建议》促支剧标服被助营陈(2003年6月版)
WIPO ST.13 《专利、补充米够越唱机保护证书、工业设计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的于有春余断教无与编号建议》
(1997年11月版)
WIPO ST.16 《用于标识不同种类专利尔特文献的推荐标准代码》(2001年6月版)
7 专利文献号标准的管理
由国深依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本标准管理者依据本标准的条款内关项术容,对专利文献号标准进行管理,并负责建立一个专利文献号标准有效运行环境。
本标准管理者的具体职责是:
--负责专利文献号的管理和维护;
--解释本标准的规范性术语和定义;
--提出改进建议。
8 专利文献号标准的发布
本标准于2004年1月7日发布。
9 专利文献号标准的施行
9.1 专利文献号标准施行
本标准于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9.2 专利文献号标准监督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
9.3 专利文献号标准改进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对本标准管理者提出的改进建议进行评审,如有必要,可以制定新标准代替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