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在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暨“送法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上,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会签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若干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若干措施》,提出的具体措施有:一是强化协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会商,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作用。二是强化合作交流,推动标准统一,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的层级、领域和内容。三是强化保护协作,加强诉裁衔接、诉调对接、信用监管等协作,提升保护质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四是强化协作支撑,加强专业人才共建共用,推动人才学习交流,有效提高业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五是强化协作保障,通过加强联络沟通,加强宣传引导,快速化解矛盾和风险,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若干措施》,提出的具体措施有:一是强化协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工作会商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作用。二是强化保护协作,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重大案件共同挂牌督办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业务协助,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三是强化协作支撑,推动技术人才共享共用,加强人才培养,推进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中对专业技术问题的认定途径科学化、统一化。四是强化合作交流,加强业务研讨、沟通交流,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保护标准的统一。五是强化协作保障,加强宣传配合,加强联络沟通,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讲好芜湖知识产权保护故事。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和协调联动,提升“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质效,为打造更优创新环境、营商环境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