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全市旅游旺季,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全市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一是严守旅游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禁旅游团餐接待单位超出接待能力供餐,加强行业自律,避免食品采购、加工制作过程的浪费。
二是严守价格法律法规,餐饮住宿等涉旅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随意涨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公开标示项目、标准、内容、计价单位等相关价格信息,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严禁利用低标高结,阴阳菜单等违法行为实施价格欺诈。特别是住宿行业经营者,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各类停车设施要严格落实有关免费和优惠政策,做到明码标价,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三是严守旅游产品质量,旅游相关商品经营单位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及商品合格证明,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存在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扰乱旅游市场竞争秩序。
四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关,当前正值汛期,旅游景区(点)和游乐场所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值班。配备相应的持证作业人员,强化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职责,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监管,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坚决予以公开曝光,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市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同时,请各涉旅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经营,共同营造我市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文章来源:https://scjgj.xining.gov.cn/sy/tzgg/202507/t20250718_217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