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各相关经营者:

2025年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州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提示如下: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线上渠道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也要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

3.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与价格稳定:各市场、商超、生鲜超市等要全力保障米面油、果菜肉蛋奶、节日特色食品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供应,不得串通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相关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保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

4.规范促销行为:各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方式标示价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赠送物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

5.旅游相关行业价格规范:各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严禁收取标价之外未予标明的费用。宾馆酒店、民宿要提前明确并公示各类房型价格,不得随意涨价、临时毁约或单方面提高已预订房间价格。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要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不得实施价格违法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主体实行价格歧视;不得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自本提示函发布之日起,全州各相关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cjdglj.haibei.gov.cn/xwdt/tzgg/9276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