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在对网上信访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中发现:当事人湘潭益禾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宾之味湘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综合楼2单元2902021号(集群注册)”、“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月华路8号湘潭恒大翡翠华庭二期23号栋-0101004号”均已无法取得联系,且两公司并未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备案。另查明,上述两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已被本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025年7月31日,本局根据注册登记档案资料查询信息,通过中国邮政EMS(邮件编号:1217792071419、邮件编号:1217790560119)向两公司法定代表人罗*红分别邮寄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潭市监信询通〔2025〕2号)和《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潭市监信限提通〔2025〕2号、3号)。该邮件在8月1日已妥收的情况下,两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罗*红既未派人到本局接受询问,也未与本局联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本局责令湘潭益禾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宾之味湘朗科技有限公司限期办理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
鉴于湘潭益禾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宾之味湘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登记住所已无法取得联系、法定代表人拒绝配合调查等情形,本局现通过门户网站将相关通知内容刊登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相关《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通知书》依法送达。
湘潭益禾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宾之味湘朗科技有限公司应立即办理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如原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可继续取得联系,应及时报告本局并说明情况。逾期或拒绝办理的,本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本局联系人:朱晓红 胡磊;联系电话:52861649;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13号市市场监管局311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1:责令限期办理住所变更登记通知书03.wps
附件2:责令限期办理住所变更登记通知书04.wps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9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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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amr.xiangtan.gov.cn/14744/14754/14760/content_1392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