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市监吊销〔2025〕1001号
当事人:台州市瑞一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详见吊销企业名单):
台州市瑞一置业有限公司等74家企业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具体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经立案调查,现查明事实如下:本局对74家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当事人,未见经营痕迹。于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24日分2次对上述企业邮寄投递了企业催报公告,均为无本人签收,即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上述74家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
2025年8月15日,本局于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了拟吊销企业听证公告(台市监吊销听告【2025】1001号),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因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相关的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规定条文.docx
附件2:吊销企业名单.docx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zjtz.gov.cn/art/2025/9/29/art_1229051485_4068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