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三“餐厨垃圾收集难度大,餐饮商家签约率只有36.3%,不规范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问题较为突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十三:餐厨垃圾收集难度大,餐饮商家签约率只有36.3%,不规范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问题较为突出。
二、责任单位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整改情况
1、我局在日常检查工作中积极配合市城管委督促尚未签约的餐饮服务企业将其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统一收集处置,加强宣传和指导,要求学校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制止餐饮浪费,增强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将餐厨废弃物及其加工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作为食品加工原料,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或者提炼作为食用油销售、使用。
2、经有关部门统计,六城区餐饮商家与有资质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的签约率,已超过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的50%的整改目标。
四、验收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环督办字〔2024〕10号)的要求,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对问题十三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验收,确认我局已完成该问题涉及我局各项措施的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773-2823377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21楼
文章来源:https://scjdglj.guilin.gov.cn/tzgg/gsgg/202509/t20250923_2912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