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嘉兴市云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1MA28AB0F57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隆禧大厦1201室-1
经本局查明,嘉兴市云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13日的登记过程中,其监事系冒用李明珠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有申请人李明珠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嘉兴市市场监管局询问笔录等材料予以证实。
2025年5月21日,本局将当事人涉嫌冒名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天。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常。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于2025年8月12日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嘉市监经冒告字〔2025〕第8号),至2025年9月11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嘉兴市云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13日的变更登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盖章)
2025年9月26日
备注:请你单位在本撤销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缴回(换发)营业执照
文章来源:https://scjgj.jiaxing.gov.cn/art/2025/9/28/art_1542478_58934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