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进一步维护节日期间良好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市场氛围,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做到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月饼生产、销售单位应诚信合法经营,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不得生产销售“天价”月饼。粮油果蔬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应积极落实保供稳价要求,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三、各餐饮经营者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对菜品饮品,必须以清晰、规范的计价单位进行表述,不得使用“时令价”等模糊表述标识。

四、各宾馆、酒店、民宿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优惠政策,并在网站、收费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停车收费经营单位要在入口、缴费处等显著位置设立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按政策对相关车辆实行减免优惠。

六、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应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显著位置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实行价费分离。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cjgj.hechi.gov.cn/xwzx/gzdt/t260254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