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粮食,杜绝浪费,你我共行。孝感市市场监管局将遏制餐饮浪费作为服务型执法的重要内容,全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营造制止餐饮浪费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一、孝感市城区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6月,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支队执法人员对孝感市开发区某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经营场所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2名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超过有效期。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回访复查,该餐饮经营者已改正违法行为。
二、云梦县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8月,云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云梦县某餐饮店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餐饮服务中未主动提示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也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云梦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回访复查,该餐饮经营者已改正违法行为。
三、安陆市某餐饮店在经营场所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案
2025年9月,安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安陆市某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安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回访复查,该餐饮经营者已改正违法行为。
四、大悟县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3月,大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大悟县某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大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回访复查,该餐饮经营者已改正违法行为。
五、孝昌县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6月,孝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孝昌县某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店内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孝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回访复查,该餐饮经营者已改正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https://scjg.xiaogan.gov.cn/gsgg/202510/t20251010_4762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