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农村食品销售环节的规范引导,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经过深入调研,研究制定了《芜湖市农村食品销售“三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农村食品经营者提供了清晰、具体、可操作的合规经营“说明书”。

《指引》中的“六要”明确了合规要求、“六禁”划定了红线禁区、“六关注”细化了监管举措,既为农村食品经营者提供了明确的经营规范,也为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下一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宣传,指导规范经营,强化监督检查并严惩违法。随着《指引》落地,芜湖农村食品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序,广大农村居民的“舌尖安全”将得到更坚实的保障。

一、“六要”

一是经营资质要齐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需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悬挂公示。

二是人员健康要保证。从事熟食、糕点等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销售的人员,须每年接受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三是索证索票要完整。进货时向供货商索取证照资质证明、相关合格证明、进货单据,按照规定建立记录台账。

四是存储管理要合规。食品应按标签要求存放于适宜温湿度环境,离墙离地、分类摆放,做到生熟食品分区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五是问题食品要清理。对已经发霉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食品。

六是经营环境要卫生。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配备必要的防鼠、防蝇、防虫设施,确保环境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六禁”​

一是禁止销售违法违规食品。禁止销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食品,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

二是禁止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禁止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杜绝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三是禁止销售“三无”食品。禁止销售“三无”食品,以及其他来历不明食品、没有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等。

四是禁止销售不合规散装食品。禁止销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散装食品,如:无防护措施的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未标注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者信息等基本内容的散装食品。

五是禁止销售虚假保健食品。禁止将普通食品虚假宣称具有保健功能,严禁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进行销售。

六是禁止虚假宣传。禁止对食品功能、功效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六关注”​

一是关注散装食品防护与标签。散装食品应加盖或者密闭存放,标签需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或有效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等信息。

二是关注冷藏冷冻食品温控与记录。低温乳制品、雪糕等冷藏冷冻食品应配备带有温度显示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储存符合食品标签标示的温度要求,并如实做好温度记录。

三是关注特殊食品专区与宣传。红牛、东鹏特饮、劲酒等保健食品需在设置有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字样专柜或专区销售,禁止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保健食品时,不得宣称其具有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或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

四是关注食用农产品公示与照明。食用农产品应标明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等信息,销售畜禽肉类、海鲜、水果等生鲜食品时禁止使用“生鲜灯”。

五是关注临期食品区分与处置。建立临期食品专区(柜),定期检查库存,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明示告知并尽快销售,对过期食品立即下架、封存并依法处置。

六是关注消费维权渠道与处理。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https://amr.wuhu.gov.cn/xwdt/sjdt/8874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