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7月23日接到举报,称安宁街道大军包装有限公司院内有一仓库存放着大量假冒羊城手套,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31日对当事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永宁村林坡10队天蓬岭广西南宁大军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仓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批南洋乳胶手套与一批羊城乳胶手套。南洋乳胶手套包装上标有:产品名称:南洋牛筋乳胶手套;标注商标名称:南洋®;标注的厂家名称:广东天骄南洋乳胶手套有限公司。经清点,现场产品型号、规格及数量如下:(1)新包装,5箱(200双/箱)又50双,共1050双;(2)旧包装,99双。羊城乳胶手套包装上标有:“产品名称:羊城牌工业乳胶手套;标注商标名称:羊城牌®;厂家名称:广东天骄南洋乳胶手套有限公司。”经清点,现场产品型号、规格及数量如下:大码,31箱(200双/箱)又9双,共6209双。经广东天骄南洋乳胶手套有限公司对上述物品认定并出具了《认定书》证实,上述物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已被本局依法予以扣押。我局依法对广西南宁大军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其表示上述乳胶手套为一个叫许峰(电话号码:13481025188)存在在其公司仓库。为查清事实,我局分别于2025年8月7日、8月11日、8月12日三次电话联系许峰,要求其前来我局配合调查,但许峰均未接听电话。我局在现场仓库留置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桂南市监强制【2025】63号)及《财务清单》(桂南市监强制【2025】63号),截止目前未有人就上述乳胶被扣押的事情联系过我局。2025年8月21日我局向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物品所有者许峰发《询问通知书》(桂南市监询通〔2025〕197号),因《询问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询问通知以公告的形式送达。我局已穷尽手段,无法联系上述乳胶手套的所有人,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或相关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上述物品所有权属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本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物品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71-3900385联系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68号7栋1楼(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达市场监督管理所)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nanning.gov.cn/xxgk/tzgg_6596/t6436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