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孝感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违法案件。这些案件亮明了法律红线,传递了监管力度和温度,既警示经营者恪守法律底线,更凝聚起社会各界共同守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强大共识。
一、孝感市城区某餐饮外卖店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项目制售冷荤凉菜案
2025年4月,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孝南区市场监管局移交案件线索,对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存在未取得冷食经营许可项目通过外卖平台制售冷食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安陆市某餐饮外卖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5年4 月,安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餐饮店面点间“某牌蒜蓉辣椒酱”超过保质期,且有一瓶已使用,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扣押。经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某牌蒜蓉辣椒酱”、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孝昌县某餐饮外卖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6 月,孝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主动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并积极整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复查,该餐饮店经营者已改正违法行为。
四、大悟县某餐饮外卖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案
2025年2月,大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某餐饮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餐饮店食品经营过程中工作人员在岗从业时未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大悟县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3月,大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其仍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从业人员在岗从业时仍未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汉川市某餐饮外卖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5年5月,汉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汉堡炸鸡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店内“某牌草菇老抽”超过保质期的,已开盖使用。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某牌草菇老抽”、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孝感市城区某餐饮外卖店对经营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5年7月,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孝南区市场监管局移交案件线索,对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其食品原料名称为“牛肉风味小串”,配料中以鸭肉为主,不含牛肉,制售食品名称为“网红牛肉小串”,属于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https://scjg.xiaogan.gov.cn/gsgg/202510/t20251016_4814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