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全市经营主体登记管辖,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质效和企业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皖市监法〔2023〕3号)确定的行政事权,结合我市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工作实际,现就部分辖区经营主体登记划分调整公告如下:

一、平天湖风景区辖区内企业登记权限调整

自2025年10月20日起,将由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的平天湖风景区辖区内企业登记工作,统一调整为由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

平天湖风景区具体管辖边界:东至牧之路、白沙村东侧村界,西至碧岩村西侧村界、白洋河、清溪河故道、石城大道、九华山大道,南至清溪街道碧岩村、永明社区、白沙村南侧村界,北至清溪大道。

二、办事指引

办理渠道:企业登记业务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 APP”线上办理,或前往对应登记机关政务服务窗口线下办理(各登记机关窗口地址、咨询电话见附件)。

材料要求:登记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不变。详情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查询或拨打登记机关政务服务窗口电话咨询。

本公告自2025年10月20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池州市市场监管系统部分登记窗口信息表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chizhou.gov.cn/News/show/759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