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开展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个私字〔2025〕27号)文件,经楚雄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工作要求,拟确定何菊、楚雄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刘如猛等为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
何菊,女,中共党员,楚雄开发区庆玲食品铺经营者。她为人正直,乐于助人,有积极的上进心,勇于尝试各种挑战,自2006年投身于个体户经营以来,她始终坚持诚信文明搞经营,保证质量树口碑,热情服务赢客户的理念,在一个不起眼的饼铺经营中,以传承非遗技艺美食为己任,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个体户的光彩形象和责任担当。经营的“何氏椒盐饼”被纳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她也被评选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曾荣获中共楚雄市东瓜镇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获楚雄州餐饮行业楚雄州名特小吃及翘楚名菜、楚雄州第四届美食竞赛“楚雄州餐饮名特小吃”等荣誉。
(二)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323******659B,法定代表人:徐海燕。协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始终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工作方针,以服务为根本,以奉献为底色,积极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主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搭建交流合作、共谋发展的平台,在助推创业创新、引领企业家和从业者奉献爱心、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被中个协表彰为2022年度调查工作突出贡献单位、被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表彰为云南省个私协会系统抗疫防控工作“优秀会员单位”。
(三)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
刘如猛,男,中共党员,楚雄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以其卓越的领导才能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规划设计领域和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中展现出新时代先进工作者的风采。作为楚雄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重要成员,他积极履职尽责,利用自身资源协助协会开展活动,有效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和服务能力。他心怀感恩,积极引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抗震救灾、乡村振兴、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中慷慨解囊,并利用专业优势为贫困地区提供无偿规划设计服务。他本人荣获楚雄州“彝乡企业家”、楚雄市优秀共产党员、楚雄市首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云南省个私协会先进会员等荣誉。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
三、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
1.联系电话:0878-3129209(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0878-3120508(楚雄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2.电子邮箱:2272393@qq.com(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505668435@qq.com(楚雄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楚雄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