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更好地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发放范围
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以免费领取、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是由登记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经营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经营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建设、部署和管理,用于电子营业执照签发、存储、管理、验证和应用的相关数据文件、标准规范、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的总称。
二、领取和下载
(一)领取对象。法定代表人是电子营业执照的默认领取人。经营主体设立登记后首次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应由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领取和下载。合伙企业有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应当协商决定由一名执行事务合伙人领取和下载合伙企业电子营业执照。
(二)下载方式。法定代表人可以使用微信小程序下载执照。打开微信APP,在搜索栏输入“电子营业执照”,点击搜索找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打开应用,点击“下载执照”,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之后按提示通过实名认证后即可下载执照。
三、应用领域
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网上亮照。目前支持的场景包括:以经营主体身份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各类登记注册、行政许可、“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业务;登录“辽事通”APP办理各类登记注册、行政许可、“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业务;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报送年度报告、自主公示信息等。
欢迎广大经营主体领取、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在下载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扩大应用领域的意见建议可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419-2981018
文章来源:http://scjg.liaoyang.gov.cn/tzgg/20251105/0ffb352a-5d17-4952-8796-ae37db4112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