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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计量高水平人才领航行动方案》,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全市计量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市市场监管局持续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计量专家,进一步充实重庆市计量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计量技术机构中从事碳计量、产业计量、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评审和计量许可评审等领域理论研究、技术研究、考核评审等工作的在职及退休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无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记录;
2.熟悉计量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查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和趋势;
3.具有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副处级以上职务;
4.身体素质良好,能够适应现场咨询审查工作对体力和精力的需要;
5.热爱计量工作,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水平。
(二)专业条件
1.碳计量
熟悉所在行业碳计量相关国内外情况和发展动态,在双碳理论、技术、方法研究或应用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科研和工作成果。
2.产业计量
具备本行业(领域)计量专业工作经验,熟悉所在行业(领域)发展现状、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了解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培育、建设、评审和管理相关规范和要求。
3.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评审
熟悉计量技术规范制定程序与要求,具备误差理论知识,熟悉有关国家标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从事计量技术工作5年以上,能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法制计量管理的需求,对本专业领域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进行评审、复审并提出合理建议。
4.计量许可评审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熟悉所在专业领域计量器具型式的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法制管理要求,对相关计量器具的生产条件、工艺、流程和检测方法有较深入了解,从事型式评价技术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
计量标准评审考评:具有一定的计量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从事有关专业计量技术工作5年以上,其中具有3年以上本项目检定或校准工作经历,熟悉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要求、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等,具有与计量标准考评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独立执行考评任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评审:熟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从事有关专业计量技术或计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计量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具有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独立执行机构评审任务。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采取专家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实填写《重庆市计量专家库人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和《计量专家库人才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附件2)。如有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需将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作为佐证材料。
(二)初审。请各单位按照专家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各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三)复审。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入库遴选,必要时组织专业考核。
(三)公示。经审查合格的专家按程序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
(四)确认。取得计量标准评审考评专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评审专家证书的,直接入选重庆市计量专家库;其余领域专家经公示无异议后入选重庆市计量专家库。
四、其它事项
(一)重庆市计量专家库人才申报不属于评比达标、创建示范或考核事项,不得将市计量专家库人才作为机构评估、项目评审、人才评价的限制性条件或与评价暗挂钩。
(二)请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申请表纸质件通过EMS邮寄或送达联系地址,并将申请表(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和统计表(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杨露霞,023-67032313;邮箱:619027031@qq.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综合楼502室
附件:1. 重庆市计量专家库人才申请表
2. 计量专家库人才信息统计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