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深圳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_深圳市信用网官网

深市监通告〔2025〕162号

根据深圳市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因《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7号)主要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我局拟建议立法机关予以废止。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13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hengyz@mail.amr.sz.gov.cn,并在邮箱标题中注明“关于废止《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七路2号益华大厦5楼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联系电话:83189770,邮政编码:518040,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废止《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

2.关于废止《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的说明

3.《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4.关于废止《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2485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