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我省在吉林市船营区宾馆和化妆品经营连锁模式企业两个业态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试点主要任务
建立化妆品经营主体量化分级监管体系,完成试点地区经营主体等级评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信用档案及动态调级机制,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与社会共治。
二、试点实施情况
1.完成试点地区化妆品经营主体信息核查与确认,精准划分风险等级;
2.按“A、B、C、”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高风险主体实现全覆盖检查;
三、试点成效
1.经营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市场秩序明显规范,实现用妆安全与营商环境双提升;
2.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实现从“覆盖式粗放管理”到“靶向式精准检查”,通过科学分类实现精准监管,解决监管针对性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
3.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监管模式,为全省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监管奠定基础。
四、公示期限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受理单位: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薛岩、桑秋晶,62046005、69974978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船营区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情况公示明细1.xlsx
文章来源:https://www.jlcity.gov.cn/bmwz/scjg/gsgg/202511/t20251112_1294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