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秩序,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知情权”,近期禹会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农贸市场、生鲜门店等重点场所,开展“生鲜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不当照明误导消费的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以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生鲜摊位为重点,对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排查六大违规情形:使用红色、蓝色等能明显改变食材色泽的照明设施;通过可变光源调节颜色应付检查;给灯具加装有色灯罩、套有色塑料袋或涂抹颜色;违规光源与正常光源搭配使用;冷藏展示柜采用不合规照明等。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看光照效果、核对灯具参数、询问经营情况等方式,逐一核查商户照明设施是否符合“真实反映食材感官性状”的要求,对发现的违规灯具当场责令拆除或更换,向经营者发放提醒告知书,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规照明标准。

自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生鲜灯”误导消费问题已被明确禁止,违规者将面临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此次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商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自觉使用显色指数接近自然光(CRI≈100)的白色LED灯等合规照明设备。

截至目前,本次专项行动已检查农贸市场6家、生鲜经营商户100余户。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日常巡查与动态监管,建立“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群众监督”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生鲜灯”乱象反弹回潮,让生鲜食材“素颜”亮相,为消费者营造透明、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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