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开展租金评估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评估标的及目的
评估标的:景洪市勐遮路1号州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一层商铺,共计15间商铺,面积约535.27平方米。
目的:对标的房屋年租赁价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二、采购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资产评估机构要对自身的评估资质、出具的评估报告负法律责任,出具的评估报告要如实反映标的市场公允价值;必须密封呈报资产评估服务费报价单;中标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供应商应对需评估的标的自行实地勘验;欢迎供应商参加现场开标。
三、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和响应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即2025年11月28日18点前,邮寄或派员送至景洪市易武路8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311室。寄件费自理,过时投递无效。
四、供应商确定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公告期内收到相关资料后,将对各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报价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https://www.xsbn.gov.cn/xsbnscjdglj/xsbnscjdglj.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将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691-2122889
邮寄地址:景洪市易武路8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311室,邮编:666100。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sbn.gov.cn/xsbnscjdglj/119943.news.detail.dhtml?news_id=296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