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5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黔南州都柳江流域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背景

我州位于都柳江上游,守好、守牢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十分重要。当前,都柳江(黔南段)锑污染防治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流域水质锑指标还不够稳定。为进一步抓好都柳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推动建设完善流域治理工程措施、应急措施、管理措施及工作机制,提升锑污染防治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流域锑指标稳定性,筑牢都柳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根据生态环境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都柳江流域锑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和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5年7月份启动方案起草工作,7月9日形成征求意见稿,7月14日完成第一次征求意见,7月15日、7月16日先后报州政府、州委专题会研究。7月31日,完成第二次向部门和县市征求意见,于8月18日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8月26日完成第一次合法性审查,于9月17日完成第二次合法性审查,方案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内容均合法。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内容分为4个部分,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都柳江独山出境断面锑指标控制在50微克/升以下,黔南出境断面锑指标控制在20微克/升以下,都柳江水质长期稳定向好。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将都柳江流域锑环境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二是坚持系统联动,上下游、左右岸、水陆域联动发力,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域共治格局。三是坚持建管结合,通过建设治理工程夯实基础,以精细化管理强化过程管控,以应急处置迅速消除突发异常情况,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三)工作措施

1.实施“一河(断面)一控”治理。围绕都柳江贵州出境断面、黔南出境断面和独山出境断面锑指标达到限值管控要求,强化监测预警、清污分流、兜底处理等措施,实施“一河(断面)一控”治理。

2.实施“一企(厂)一策”治理。围绕加强独山县、三都水族自治县6家涉锑企业生态环境规范化管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分县(市)逐企施策,推动企业提升“三废”治理能力水平,确保污染防治能力水平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

3.实施“一矿(洞、渣)一治”治理。围绕独山、三都两县230个锑矿洞(井)、17处渣堆、3座尾矿库(渣场)的矿井水、淋溶水、渗滤液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一矿(洞、渣)一治”治理。

4.实施“一县(域)一管”治理。围绕有效管控风险、守牢辖区生态安全底线,从责任落实、健全机制、严格监管、加大投入等方面,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包括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跟踪问效和强化资金保障。

四、《工作方案》的特点

一是明确治理责任。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明确由属地政府多渠道争取资金进行治理;针对有责任主体的环境问题,明确由责任企业开展治理。二是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河流、企业、矿(硐、渣)、县域等不同对象不同特点,分类施策提出“四个一”治理模式,为今后流域治理工作指明方向,同时也列出了要做的具体项目和具体事项,确保工作既有方向、又可落地。三是强化清单化推进。聚焦有效解决问题,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开展的工作、要实施的工程清单化,明确责任单位、时限要求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可检查、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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