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7日,我局在处理投诉举报时,在抚州市高新区创新大道999号锦顺物流园2号仓库查获50箱“洋河海之蓝”白酒,物品详情如下:
1.包装标签标示酒精度42%、净含量480ml的“洋河海之蓝”白酒20箱,共计120瓶;
2.包装标签标示酒精度52%、净含量480ml的“洋河海之蓝”白酒30箱,共计180瓶。
由于现场无人认领,无法联系到上述物品所有人,现予以公告招领。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进行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货主的法律责任。
认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南门路348号
联系人:冯四清
联系电话:0794-8220626
若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扣押物品进行后续处理。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fzscj.jxfz.gov.cn/art/2025/8/25/art_5570_4347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