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总金额及最高限价
216000元
采购项目性质
服务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采购内容
(一)制作《制止餐饮浪费》宣传片,包含整体创意、策划文案、拍摄制作、包装特技等全流程。
(二)做好宣传片线上线下推广,包含但不限于在权威媒体、电梯(户外)大屏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
服务期限
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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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条件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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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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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包
不允许
13
偏 离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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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
方案
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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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最高限价:216000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性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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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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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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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电子版 壹 份(PDF格式,与正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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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打印纸,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装订方式的响应文件
备注:响应文件如有分册还须注明“第 册,共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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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的地址: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在2025年 12 月 1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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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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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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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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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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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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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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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要求提交电子版;
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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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程序
1. 成立谈判小组
2. 制定或确认谈判文件
3. 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4. 谈判
5. 确定供应商
6. 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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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第二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
1.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评审;
2. 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确定。
3.参加评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评审、定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
5.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审;
6.评委在开始评审前,应首先检查每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评委依法认定。
7.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
8.供应商对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评审方法
1. 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列出报价,其报价作为原始报价。
2. 竞争性谈判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决定重新统一报价内容。
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完成后,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确认合格供应商,并通知每个供应商提供最后报价。
4. 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 澄清有关问题。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三、评审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审查顺序
四、审查顺序
1.资格性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有一项不满足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步详细审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7)信誉要求: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有效公章,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2.详细审查:(有一项不满足则详细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步技术审查)
2.1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预算金额的;
2.3谈判响应文件中无谈判报价、无谈判有效期或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采购内容、服务期限、谈判有效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2.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提供选择性报价的。
3.价格比较
3.1通过技术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行价格比较,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2 报价的确定
3.1通过技术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行价格比较,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2 报价的确定
(1)谈判小组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为签到逆顺序,在谈判中,谈判双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2)谈判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的名次相应排列。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谈判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
(3)若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所有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进行报价。【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预算价;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
4.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