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市级含VOCs原辅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铜市监通告〔2025〕34号,正文:

2025年,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检15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总铅含量”。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区县、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附件:

市监局待遇怎么样_市监局是什么单位_

含VOCs原辅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docx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558/html/sscjgjdt/gsgg/202511/901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