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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奖的评选标准_专利奖推荐理由_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冀市监函〔2025〕36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评项目推荐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石家庄)可推荐2项。

市市场监管局推荐: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由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推荐报送至省局。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2届有1个推荐名额。

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其他渠道推荐:对有参评意愿的项目,可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行业协会等方式推荐参评。

推荐条件及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推荐材料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冀市监函〔2025〕369号)执行。

材料报送方式及要求

为便于项目申报,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单位(个人)登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hebei.gov.cn/),点击“网上办事”--“知识产权”专栏进入河北省专利奖申报系统或者直接登录河北省专利奖申报系统(http://111.225.221.212:75/)--中国专利奖推荐专栏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和下载各类申报表格,企业填报截止时间为12月1日。

此次推荐项目工作,按申报人自愿申报、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省市场监管局审核评审的程序产生。在推荐项目前,市局将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查询各申报主体是否有失信信息,并统一推荐至省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意向企业积极申报中国专利奖。

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等文件,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材料不合要求的,不予推荐。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表报送至市局邮箱。

对纳入推荐范围的参评项目,参评材料请于规定时间报送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王宇

联系电话:66167150

电子邮箱:yycjc2019@163.com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附件3:申报项目表

附件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2025年修订版)

附件5: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5年修订版)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sjz.gov.cn/columns/630221ef-9325-4b8a-ac0d-a387810c4009/202511/26/e761af92-65f6-4492-8460-0aa09112e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