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2025年度省级知识产权培育与转化运用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为推进湖北地理标志运营(恩施)中心建设运营,全面提升恩施州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恩施州产业化、品牌化发展,现将项目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北地理标志运营(恩施)中心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目标

依托全州现有资源力量,建成集产品展示、品牌推广、宣传推介于一体的湖北地理标志运营(恩施)中心,构筑恩施地理标志产业高端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挖掘具有潜力的地理标志品牌进行重点培育,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品牌塑造、数字化转型与金融创新资源,全面赋能恩施州地理标志品牌化、产业化。

三、项目周期

2025年12月-2026年11月

四、项目任务

(一)搭建地理标志产品销售平台。建设线上线下服务与运营于一体的地理标志宣传展销平台,配备专业销售人员负责实体店运营,开设线上运营平台,多渠道进行推广运营,提供集产品展示、报告查询、售后服务、宣传推广、交易运营等综合服务。

(二)建设恩施州地理标志科普馆。设置地理标志产品展示区,覆盖全州地理标志,集中展示和推介全州地理标志产品。

(三)扩大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用好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全州地理标志品牌故事;加大走访服务,对入驻的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进行走访全覆盖,全面宣传商标、地标等知识产权政策,解答企业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溯源管理。

(四)建立专家咨询与服务体系。围绕商标申请、地标培育、品牌营销、市场拓展等方面,对入驻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建由行业资深专家构成的专业咨询团队,为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保护和推广等提供权威、专业的咨询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的各类法人、非法人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和管理经验;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记录。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30日前。

(四)申报材料

1.《2025年湖北地理标志运营(恩施)中心项目申报书》;

2.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备齐申报材料后直接向恩施州市场监管局申请。

(二)受理审查。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立项。恩施州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程序和申报方案的可行性、团队专业性、预算合理性、预期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立项。

七、其他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运行管理、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须定期向恩施州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报告。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恩施州市场监管局指导下按照建设方案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内容,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将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联系人:谭世钧

联系电话:0718-8238321

邮箱:17730715@q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8号

附件:

湖北恩施标志性建筑_恩施标志图片_

2025年湖北地理标志运营(恩施)中心项目申报书.docx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yjj.enshi.gov.cn/xxgk/gkml/qtzdgknr/gsgg/202511/t20251126_17576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