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社会的毒瘤。参与传销的人员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让自身、亲人、朋友陷入深渊。传销活动给无数家庭带来重创,严重威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随着社会生活的网络化,传销违法犯罪 从“聚集式”传销向“网络化”“金融化”演变,隐蔽性强、发展快、种类多、危害广,不少人员铤而走险走上了“拉人头”害人害己的传销道路。

一、传销基本特征

(一)“拉人头”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

(二)缴纳“入门费”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三)“团队计酬”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二、传销法律责任

传销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活动。参与传销活动是违法行为,参与传销的所有投入、所受损失,都不受法律保护。与传销有关的法律责任主要有:经济处罚:组织策划传销的,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 5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参加传销的,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治安管理:2025 年 6 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事处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三、传销防范要点

一是武装头脑,识别传销圈套。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传销组织往往以“国家项目”“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产品直销”“以直销为名传销”等为噱头,以“道具产品”等为诱饵,以“领导站台”“领导合影”“官方证”“直销许可”为幌子,声称“高额返利”“消费返利”“轻松暴富”,引诱众人加入。而想参加必须缴纳会费、代理费或者以购买商品为由缴纳费用,才能获得资格。以“后来者”的资金“回报”给“先来者”,随着层次的增长,需要“天量”的 “新人”和“新资金”,整个系统注定崩盘。

二是要理性分析、拆穿发财骗局。举例分析:A 处于传销“金字塔”的最顶端,假设他要发展 5 个下线,每个下线再发展 5 个下线,依此类推;在此过程中,第一层 1 人、第二层 5 个、第三层 25 个、第四层 125 人…… 到第十层则要 195 万人参与!随着层级的发展,需要的“人员”与“资金”呈“指数级”增长,最终无法支撑。当传销发展至偏远县

乡时,已在崩盘边缘,“先来者”陷入陷阱害人害己,“后来者”成为最后的接盘者。

三是要依法举报、维护市场秩序。如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证据。包括收集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传销活动详细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姓名、住所、电话、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相关证据线索,尽快向公安部门(110 报警电话)或市场监管部门(12315 投诉举报电话)举报。

文章来源:http://scjg.hg.gov.cn/zwgk/public/6636246/1643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