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访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2019〕1号)文件要求,现对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1.反馈问题: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力度不够,散煤违规流入禁燃区问题突出,利津县2家散煤销售点无营业执照;东营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仍存在散煤流动销售点。
2.整改目标:对禁燃区内违规销售散煤、无营业执照销售散煤等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维护好散煤市场秩序。
3.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整改措施:
根据《东营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2025年1月底已完成利津县2家散煤销售点营业执照持有情况和东营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存在散煤流动销售点问题的调查核实。二是印发《全市散煤违规销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禁燃区内散煤销售排查整治,指导县区及时做好无照经营煤炭及禁燃区内违规流动销售的排查查处工作,对无照经营及禁燃区内违规流动销售的,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三是发挥12315平台和12345热线的作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实行有诉必接,接诉即办,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5.工作完成情况:
(1)针对在东营区辛店街道皂户村发现一处流动销售散煤三轮车问题,东营区市场监管部门多次派出执法人员到该村附近查找,均未发现散煤流动销售情况。针对利津县2家散煤经营店无营业执照问题,经核查,两家散煤销售点均持有在经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印发《全市散煤违规销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散煤违规销售问题集中整治。落实各部门职责,加强摸排检查,打击无照经营、禁燃区违规销售散煤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市先后检查散煤销售点330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发现未悬挂营业执照等问题18项,关停无照经营散煤业户1家。
(3)下发《关于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车)专项整治和禁燃区散煤销售问题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县区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区(开发区)散煤销售经营业户摸排情况,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线索处置情况,对禁燃区违规销售散煤和无照经营散煤检查查处情况。截至目前,督导检查散煤销售单位10家。
(4)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偏远农村,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对散煤规范经营和使用的认识,引导群众到正规散煤销售点购煤,有效满足群众的用煤需求。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发布关于征集全市散煤销售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对群众举报的线索立即核实查处。
6.公示日期: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46-8333087。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http://scjg.dongying.gov.cn/art/2025/12/3/art_38503_10312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