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曲靖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2025〕—239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报曲靖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组评议和审定,确定50个集体为“曲靖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100名同志为“曲靖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共计5个工作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曲靖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逾期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4—3419425

电子邮箱:swsggczb@163.com

邮政编码:655000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67号(曲靖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附件:曲靖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曲靖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qj.gov.cn/html/2025/tzgg_1204/275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