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国管局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0号)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为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出具具结书,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3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联系电话:0888-3990393)

附件:关于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具结书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具结书

位于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63号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东邻丽江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邻道路,西邻吉鑫苑小区,北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丽江市分行,宗地面积3137.4㎡,建筑面积2389.84㎡。1996年10月23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996年11月22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1年6月1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1年6月18日通过验收并取得《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部分建筑于2001年6月25日办理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因该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于2025年10月13日向古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遗失补证,2016年改建食堂,部分建筑未获建设批准批复,故未能办理房产证。2022年8月23日,丽江春雨不动产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不动产测绘报告》,宗地面积:3137.40㎡,建筑面积:2389.84㎡,2025年10月16日,经丽江春雨不动产事务有限公司不动产地籍调查,宗地面积为:3137.40㎡,建筑面积为:2389.84㎡,宗地权属来源合法,四至清楚,面积准确,未超过规划批准范围。2025年9月10日,经云南恒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办公楼综合评定等级为BSU级。2025年9月12日,经丽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综合评定为B级。2025年11月28日,经云南恒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为合格。

经核查,现该房产无抵押、无查封。该不动产现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使用,经我局确认该不动产权为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同意将该不动产办理登记至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下。

文章来源:https://lijiang.gov.cn/ljsrmzf/c102157/202512/fadcb54662214079a094628ca9fcb95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