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市监吊销〔2025〕3001号
当事人:台州欣火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详见吊销企业名单):
台州欣火贸易有限公司等44家公司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具体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现查明事实如下:本局对上述44家公司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见从业人员,未见经营痕迹,且通过登记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本局于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28日分2次向上述公司投递了《督促企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告知书》,均为无人签收,即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上述44家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
2025年11月11日,本局于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了拟吊销企业听证公告(台市监吊销听告〔2025〕3001号),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因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相关的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规定条文.docx
附件2:吊销企业名单.xls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zjtz.gov.cn/art/2025/12/16/art_1229051485_4086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