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台州湾新区发展与改革局、经济科技局、市场监管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清单事项和管辖权限进行了细化,形成了我市落实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请认真抓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清单落地实施。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各单位要逐条对照清单,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建立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无缝衔接机制,避免出现清单事项和实际审批“两张皮”现象。对不符合清单精神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依法定程序做好“立改废”工作。

二、加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在当地各类门户网站发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切实加大宣传解读,提高清单知晓度。市级主管部门要规范本系统清单事项的名称和审批权限,指导各级正确理解使用清单,杜绝清单事项名称上下不一致、权限不清晰、操作不顺畅等现象。各级主管部门要对照省级主管部门的规范表述,公布清单事项的名称、流程和办理要件,确保市场主体看得懂、能操作。

三、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本单位相关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评估完善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等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

四、密切关注与负面清单有关的新策新规。请各单位要积极关注与负面清单制度有关的新策新规,加强上下沟通联动,做好清单事项相关新策新规的解释宣传工作,确保政策法规准确落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畅通市场主体意见反馈渠道。各地各部门要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关注市场反映,加强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可放宽的领域和行业,多方归集案例,完善处理回应机制,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附件1: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docx

附件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docx

附件3: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说明.docx

附件4: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docx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商务局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办(市密码管理局、市委保密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委网信办、市府办(金融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国动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综合执法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水库移民工作中心、市税务局、市国安局、台州海关、台州海事局、市气象局、台州边检站、大麦屿边检站、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通信发展办、人行台州市分行、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台州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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