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泌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集中约谈暨法律宣贯会议。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分别在县局主会场及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通过法律法规宣贯、政策解读、典型案例警示和现场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拧紧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阀门”。一是贯彻新规要求,严把产品查验关。会议重点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市场监管总局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头盔及锂电池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须经CCC认证并标注标志后方可销售,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也须完成CCC认证。会议要求各经营、维修单位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停止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二是聚焦新国标实施,把好产品准入关。县局工作人员对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进行了深入解读。该标准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会议重点介绍了新标准在防火阻燃性能、整车质量限值(铅酸蓄电池车型提升至63kg)、强制安装北斗定位功能等方面的重要调整,并明确新标准强化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与产品一致性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建议使用年限须在铭牌标注。会议要求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确保在售产品符合过渡期管理规定。三是围绕常见风险点,压实主体责任。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质量风险,县局系统梳理了五大自查要点,要求各经营门店深入排查整改,禁止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严格排查CCC认证产品,核查产品合格证与认证信息的一致性,杜绝无证销售、冒用标志等行为,确保实物与认证信息一致,核对车辆标识标签与实际参数,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实现质量问题可追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经营场所违规充电或存放易燃物品。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社会共治。会上向经营单位发放了《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法律文件汇编》等资料,并配套提供进货、销售台账模板,指导企业记录自查情况、实现产品溯源。现场还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广使用质量主体责任平台,督促作出守法诚信经营承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下一步,泌阳县局将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抽检+联合执法”模式,重点检查产品合规性、台账记录等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文章来源:https://scjg.zhumadian.gov.cn/zwyw/bmdt/202512/t20251223_679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