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平凉市2025年食品相关产品等19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通知》(平市监发〔2025〕28号)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辖区内生产、流通领域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了年度质量监督抽查(含风险监测)。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市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覆盖19类产品,累计下达抽查任务115批次,实际完成115批次,抽样完成率100%。其中监督抽查产品96批次,风险监测产品19批次;涉及生产企业64家、流通企业34家。经检验,监督抽查合格产品89批次,监督抽查合格率92.71%;不合格产品7批次,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7.29%。风险监测的3类19组产品经检测,除1类2组产品的2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外,其余2类17组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产品涵盖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多个领域,整体质量状况平稳,部分产品存在阶段性质量隐患,需重点监管。
二、具体产品抽查结果及不合格情况分析
(一)建筑材料类
1.建筑钢材:抽查10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100%。抽查产品以热轧带肋钢筋为主,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力学性能等关键指标,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2.电线电缆:抽查10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100%。重点检验导体电阻、绝缘性能等项目,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未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
3.建筑防水卷材:抽查3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66.7%。不合格项目为可溶物含量,主要原因是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废橡胶粉代替SBS改性沥青、过量添加矿物粒料或偷工减料导致原材料含量不足,影响产品防水性能和使用寿命。
4.建筑墙体材料:抽查10批次,合格6批次,合格率60%。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孔洞率,主要成因包括生产设备未按标准改造、企业质量管控不到位、原材料杂质超标、生产工艺(配料、焙烧等)操作不当等,可能导致建筑物承重能力不足、稳定性下降。
5.水泥制品:抽查15批次,合格15批次,合格率100%。涵盖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环形混凝土电杆等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抗压强度、尺寸偏差等,产品质量满足工程建设安全要求。
6.水泥:抽查2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100%。重点检验初凝时间、终凝时间、抗压强度、安定性等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
7.塑料管材(管件):抽查10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100%。检验项目包括平均外径、壁厚、拉伸性能等,产品质量稳定,可满足排水系统使用需求。
8.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风险监测):风险监测2组,其中2项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项目为彩色涂层钢板基板厚度、芯材密度,主要因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企业偷工减料、质量意识淡薄,未达到GB/T23932-2009标准要求(基板公称厚度不小于0.5mm),存在倒覆、坍塌安全风险。
(二)包装材料类
9.瓦楞纸箱:抽查4批次,合格4批次,合格率100%。检验耐破强度、边压强度、抗压能力等指标,产品可满足商品包装、运输防护需求。
10.聚酯PET食品瓶(风险监测):风险监测5组产品,重点监测垂直载压等风险点,经检测,5组产品所检测的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未出现因偷工减料导致的承载能力不足问题。
11.过度包装:抽查5批次,合格3批次,合格率60%。不合格项目为包装空隙率、包装成本,主要是部分企业过度追求产品外观档次,存在“盒中盒”“袋套袋”现象,既损害消费者利益,又造成资源浪费。
12.塑料购物袋:抽查3批次,合格3批次,合格率100%。检验标识要求、提吊试验、厚度等项目,未发现超薄塑料袋等不合格产品。
13.塑料垃圾袋:抽查2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100%。重点检验抗渗漏性能、跌落性能等,产品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三)日用消费品及其他类
14.纸杯:抽查2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100%。检验杯身挺度、感官指标等,未发现印刷油墨污染、挺度不足等问题。
15.定配眼镜(风险监测):风险监测12组产品,重点核查验光准确性、镜片质量等风险点,经检测,12组产品所检测的项目均符合配镜安全标准要求。
16.陶瓷制品:抽查5批次,合格5批次,合格率100%。涵盖陶瓷砖、烧结瓦等产品,检验尺寸偏差、吸水率、抗热震性等指标,质量表现良好。
17.水嘴:抽查5批次,合格5批次,合格率100%。检验密封性能、阀芯灵活性等项目,产品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达标。
18.建筑涂料:抽查5批次,合格5批次,合格率100%。重点检验耐碱性、耐洗刷性、低温稳定性等,可满足装饰装修质量要求。
19.生活用纸:抽查5批次,合格5批次,合格率100%。检验横向吸液高度、抗张指数、柔软度等指标,未发现杂质超标、掉粉等问题。
三、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措施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全面排查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及复查申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二是对不合格产品实施下架、召回等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约谈、行政处罚,追溯不合格产品源头,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组织行业专家和技术机构为不合格企业提供标准解读、工艺改进等指导,助力企业提升质量管控能力。
文章来源:http://scjg.pingliang.gov.cn/gsgg/art/2025/art_bb12a5cc73db4d3195426e3fcdea69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