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5年农业生产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农用化肥、农用地膜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农用化肥

(一)抽查概况。本次市级监督抽查覆盖平凉市辖区内经营企业53户,全年共下达抽查任务70批次,实际完成70批次,涉及复合肥料、磷酸二铵、掺混肥料、尿素、有机肥料等多个品种。按照《平凉市2025年农用化肥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进行检验判定,合格67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5.7%。其中,上半年抽查30批次,合格28批次,合格率93.3%;下半年抽查40批次,合格39批次,合格率97.5%。

(二)检验项目。抽查检验项目根据产品类型差异化设置:

1.复合肥料:外观、水分的质量分数、粒度、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氮的质量分数、磷的质量分数、钾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等8项;

2.磷酸二铵:外观、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总氮的质量分数、有效磷的质量分数、水分的质量分数、粒度等6项;

3.掺混肥料:外观、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含量、水分的质量分数、粒度、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标识“含氯(低氯)”的产品)等8项;

4.尿素:外观、粒度、总氮(N)的质量分数等3项;

5.有机肥料:外观、有机质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水分的质量分数、酸碱度等5项。

(三)不合格情况分析。经检验,3批次不合格产品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氯离子的质量分数超标(2批次):部分复合肥料氯离子含量超出标准限定值,可能影响作物生长安全;二是钾的质量分数不达标(1批次):某批次复合肥料钾元素含量未达到标注值,影响肥料使用效果。不合格原因主要为部分经销企业对进货产品质量把关不严,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农用地膜

(一)抽查概况。本次市级监督抽查全年共下达任务15批次,实际完成15批次,产品均为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涉及平凉市辖区内2户生产企业和7户经营企业。按照《平凉市2025年农用地膜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判定,合格1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3.3%。其中,上半年抽查10批次,合格9批次,合格率90.0%;下半年抽查5批次,合格5批次,合格率100%。

(二)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包括标志、薄膜外观、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宽度极限偏差、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和直角撕裂负荷等8项全项检验。

(三)不合格情况分析。唯一1批次不合格产品来自经营企业,不合格项目为外观、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该问题会导致地膜强度不足,易老化破碎,使用寿命缩短,影响农业生产使用效果。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经营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意识薄弱,进货检验环节缺失。

三、后处理措施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责令整改、下架召回、约谈告诫、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目前,相关后处理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四、消费提示

农用化肥、农用地膜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农作物产量和质量,广大农民朋友选购时请注意: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通过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农资店、供销社等渠道购买,拒绝无经营资质的流动商贩和“三无”产品;

二是查验产品信息。购买时仔细查看包装标识,确认产品名称、执行标准、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量证明等信息完整齐全;

三是检查产品外观。化肥应色泽均匀、无明显结块;地膜应无明显瑕疵、裂纹、气泡,厚度均匀;

四是索证索票留存。购买时主动索要发票或收据,详细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等信息,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依法维权。

文章来源:http://scjg.pingliang.gov.cn/gsgg/art/2025/art_73e60f01af65423097a2e6a01cac0b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