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访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2019〕1号)文件要求,现对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1.反馈问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整顿非法自备油罐、非法流动加油车和非法加油站点。市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未形成有效合力,“自流黑”问题突出。督察组在各县区发现私自改装的流动黑加油车12辆。抽查的11家建材企业中有5家非法设有柴油储罐及加油装置。

2.整改目标:加大“自流黑”问题打击排查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3.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整改措施:

根据《东营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强化问题整改核查处置。指导各县区局组织公安部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12辆流动黑加油车核查处置工作。

(2)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协同联动,组织公安、应急、商务等部门,以物流园区、“四闲院落”、城乡结合部、居民区、施工工地等区域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5平台和12345热线的作用,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即办,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应急等部门依法处理,形成执法闭环。

(4)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流动黑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的危害,鼓励广大群众坚决抵制黑油、私油,形成社会共治的工作氛围。

5.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问题整改。成立市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问题整改,制定《东营市市场监管系统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牵头科室,做到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收到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2辆流动黑加油车线索后,市县两级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排查核实。经调查,所有车辆购买油品均为本公司工程机械车辆加油,不存在对外销售行为,并非一般意义上倒卖成品油的黑流动加油车。

(二)建立联合工作机制。4月25日,联合7部门制定印发《全市成品油领域“自流黑”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各级发改、市场监管、公安、商务、应急、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坚持“自流黑”问题露头就打,实现动态清零。5月26日,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自流黑”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将“自流黑”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纳入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行动。

(三)开展部门联合检查。2025年4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联合督导座谈会,座谈中就落实原有自备罐备案、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整治黑加油站点等机制进行了专题研究,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协作配合,推进机制落实落地,形成打击合力。围绕“自流黑”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4月15-17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工信、商务等部门对全市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开展现场督导,通过调阅资料、听取汇报、抽查现场等方式,对有关反馈意见进行核查。5月21-22日,联合公安局、商务局、交通局到河口区、利津县就成品油领域“自流黑”问题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车)专项整治和禁燃区散煤销售问题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各县区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反馈线索摸排情况,现已督导检查油品销售企业8家。各县区组织执法人员排查重点区域110个,检查油品生产企业296家次。7月22日至7月30日,市局组织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部门组成2个督导小组,对全市8个县区、市属开发区开展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自流黑”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督导检查。

6.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1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46-8333087。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cjg.dongying.gov.cn/art/2025/12/26/art_38503_10312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