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夯实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成果,以落实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 ”为抓手,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多措并举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力度,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筑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保障农民群众 “舌尖 ”上的安全。

一、坚持预警预防,以防维稳,持续强基固本

(一)强化抽检结果运用,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积极发挥食品抽检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监督抽检机制,以发现风险隐患为导向,倒逼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风险 会商会,对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坚持风险排查与风险治理相结合,动态调整风险防控措施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实现靶向监管,精准监管。

加大核查处置工作力度,强化不合格产品复检、异议的办理工作,规范受理、审核及通报流程。今年以来,针对农村地区监督抽检832批次,检出农村市场不合格食品20批次,完成核查处置 20批次,核查处置率达到 100%。

(二)高效处置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置,针对农村地区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均按照工作流程和属地管辖原则,及时书面分送到辖区县级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理,同时依法将转办 情况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分送率、告知率均达到 100%。2025年,累计受理村地区投诉举报467件,已办结 467 件,限期内办复率100%。

二、狠抓隐患排查,以查促稳,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一)抓重点、破难点,推动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梳理农村地区 14 个重点环节72项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市、县两级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治理措施,并持续更新,做到一年一更新。 依托风险隐患清单,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让检查“沉下去 ”,问题“浮上来 ”,突出解决监管盲点和责任空白,确保监管无死角。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检查线下生产经营主体11,604户次,线下排查发现涉嫌违法线索157条,线上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6条,投诉举报等渠道线索113条;责令整改253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8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717.2公斤,罚没款14.78888万元,取缔无证生产经营1家,移送公安机关1起,移送涉嫌违法违纪线索7条等。

(二)聚焦点、创亮点,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促监管提质增效。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 事后监管机制。依托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平台,加强信用信息档案采集与管理,100%建立信用监管数据库,归集农村食品市场主体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采取差异化监管,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农村市场主体科学 配置监管资源,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三)精准发力,推动农村食品监管“两个责任 ”落地见效。坚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定坚决、措施上精准发力,以《延安市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为抓手,推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促进全市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聚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个体工商户等“三小”主体,明确专职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实现辖区内“三小”主体食品安全员100%配备到位。督促食品安全员对照风险管控清单每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及时整改问题,形成“主体自主管控、监管全程督导”的责任落实体系,切实筑牢农村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三、构建快检网络,以技赋能,守好“菜篮子”安全底线

紧扣2025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部署,高位推进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盘活现有资源、优化运行模式、延伸监管触角”原则,创新采用“快检室+抽样车”联动运行模式,依托抽样车将快检服务延伸至城区超市、早市及乡镇集贸市场,实现农村食品销售重点场所快检全覆盖,切实守护好农村群众“菜篮子”“米袋子”安全。

四、强化行纪衔接,以联促治,构建协同监管体系

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衔接工作,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送-处置-反馈”全链条联动机制。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中,注重深挖案件背后的监管失职失责、利益输送等问题,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线索,第一时间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震慑效应。

2025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农村食品安全领域涉嫌违法违纪线索7条,均得到及时受理和处置。通过强化行纪衔接,既严肃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又严肃追责问责监管履职不力人员,倒逼监管责任层层压实。

农村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突出问题,让广大农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食品安全保障。

文章来源:https://scjg.yanan.gov.cn/xwzx/sjdt/2005539825599606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