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相关行业经营者: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各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宾馆酒店、民宿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在经营场所及网络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当日客房价格,公示时要做到房型、房价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同时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工作,明确标示收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规格、价格等,节日期间价格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标价签,不得出现“阴阳”菜单。提供时令菜品的,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提供套餐服务的,除标明套餐总价外,还应明确标明套餐包含的具体品名、数量及计价单位。
四、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商超、集贸市场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六、各类停车场经营者要在停车场入口、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内容。停车场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实行充电价费分离,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合理制定服务收费标准。
七、客运、景点等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做好价格公示,不得以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揽顾客。严禁趁低温雨雪天气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强制搭售保险等价格违法行为。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证据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dzscjg.dezhou.gov.cn/n47328638/n47328845/c9793251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