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广告经营主体:
2026年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广告市场氛围,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告合规发布作如下提示:
1.商业广告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靡拜金,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
2.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3.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广告,不得进行剪辑、拼接、修改。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对功效、安全性进行保证性承诺。
4.食品(含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5.酒类商品广告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内容;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内容。
6.金融投资类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不得对未来收益做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
7.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以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做误导宣传。
8.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请广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履行发布审查责任,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广告内容发布。各广告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广告承接、登记、审核管理制度,严把广告发布关,坚持营销宣传正确导向。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理性消费,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提示。
文章来源:http://scjg.liaoyang.gov.cn/scjg/20251231/11b2d9a1-ba49-478a-b6dc-1fdba75b3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