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湘潭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行业环境,切实保障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市局现开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社会监督和投诉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本次公开征集线索聚焦所有在湘潭市从事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不符合执业许可和备案条件。存在不符合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条件(包括合伙人、股东或者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专职律师的人数以及资质不符合许可条件,不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等情形);不符合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等情形。存在未按规定备案全部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未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机构及全部已备案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核验等情形。存在许可或者备案信息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司法行政部门的登记信息不一致,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或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或住所)不一致,机构名称、经营场所(或住所)、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未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以及未按照规定办理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等情形。
2.专利代理师"挂证"行为。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股东或者专职律师,以及专利代理师存在"挂证"行为。
3.未落实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存在未严格落实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制,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者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等行为。
4.出租出借代理资质行为。存在出租、出借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为他人提供专利申请"代报"服务,或者以"加盟"方式虚假设立分支机构等行为。
5.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存在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无技术交底书编造专利申请,出于不正当目的买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等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
6.代理恶意商标申请等行为。存在代理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代理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注册申请,以及代理恶意"撒三"等行为。
7.弄虚作假行为。存在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公章、签名,伪造地理标志史料,通过购买或者冒用信息伪造专利申请人、发明人、设计人等,以及在代理业务中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8.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存在冒用政府机关名义和官方标志等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以及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员工以个人名义在互联网平台违规发布业务招揽信息等行为。
9.其他违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线索提交方式
1.电子邮箱:发送相关材料至“xtzscqcjk@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知识产权代理线索+机构名称”;
2.现场提交:前往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13号)1号楼513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以及相关证据;
3.邮寄提交:
收件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13号
邮政编码:411100
收件人: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联系电话:0731-58261147
三、线索提交要求
为保障处理效率,需提供以下完整材料:
1.鼓励实名提交。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明用途)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代理机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事实与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宣传截图、鉴定结论等,电子证据需保留原始载体,聊天记录需完整截图(含时间戳),录音附文字转录版);
3.有具体诉求的请明确具体内容。
四、线索处理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征集的线索进行汇总、梳理、核查。对属于管辖范围的,将依法开展调查处理,调查处理过程中,将严格保护线索提供方信息,严禁泄露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将及时上报、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实名提供线索的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处理结果将按规定向实名提供线索人员反馈,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对诬告陷害、提供虚假证据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共监督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为,携手共建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代理市场环境,为全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公告。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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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amr.xiangtan.gov.cn/14744/14754/14760/content_1410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