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诏大家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调查的云南南诏大家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事,已调查终结。并履行了撤销行政许可告知程序。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决定撤销当事人的虚假登记事项。现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详见附件)。

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本局向当事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昆市监撤〔2025〕9-010号)(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当事人不服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在送达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撤销行政许可不停止执行。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昆市监撤〔2025〕9-010号)(云南南诏大家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网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

(网址:yn.gsxt.gov.cn/index.html)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网址:scjgj.km.gov.cn)

联系电话:0871-64154317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38号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320室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南诏大家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__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南诏大家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昆市监撤〔2025〕9-010号)(云南南诏大家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https://scjgj.km.gov.cn/c/2026-01-09/50484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