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省地方标准《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芜湖市标准化研究院、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起草,旨在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提供一套科学、统一、可操作的工作指引。

此项标准的制定与发布,是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与本土化实践。它将“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转化为地方可量化、可评估的具体行为规范,重塑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推动二者从传统的先后顺序转变为深度融合、互为促进的有机整体。其设计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闭环。

事前突出预警服务。《规范》建立了新入经营主体合规告知制度,推广证前指导与帮办代办服务,通过建立“首席营商服务官”制度,发布合规指引等柔性方式,主动将服务送上门,帮助企业从源头上识别与规避违法违规风险,实现从“违法严惩”向“风险预防”的前瞻性转变。

事中体现刚柔并济。《规范》科学界分了违法行为的情形,推行柔性执法,形成免罚、整改、规范的工作闭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则坚持“重违严惩”,确保法律底线不失守。这种差异化处置,充分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法治原则与执法温度。

事后注重精准服务,《规范》创新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三书同达”制度。在作出处罚的同时,同步指导企业整改,并明确信用修复路径,跟踪开展帮扶,助力受罚主体重塑信用、重返市场。

随着《规范》在全省范围内的深入实施,将有效助力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把握执法标尺,使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变得可感知、可操作、可考核;有效增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安全感和发展信心,让企业在清晰稳定的规则轨道上轻装前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文章来源:https://amr.wuhu.gov.cn/xwdt/sjdt/8900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