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各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市场价格秩序,提升群众以旧换新消费体验感、获得感,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作出提醒告诫如下:

依法诚信经营。参与主体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不得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活动产品价格。

明确价格公示。参与主体应当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做好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备案、承诺和公示,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

规范明码标价。参与主体务必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要认真做好参加活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示工作,确保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禁止价格欺诈。参与主体不得“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对产品临时提价、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诱导交易、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等,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接受社会监督。参与主体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纠正不规范的价格行为,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广大消费者如有发现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存在价格未公示、公示不明显、未逐项标明公示等行为,可及时拨打3316697进行投诉举报;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我市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鹤壁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hebi.gov.cn/zfxxgk/fdnrzdgk/tzgg/art/2026/art_f3d52d4130ef4093877e3fda97f8b3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