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二十七:一些船舶不到正规的水上加油站加油,使用非标准船用燃油现象仍然存在,推进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需持续加强。2022年海事部门抽检143艘船舶燃油含硫量发现有12艘不合格。部分船舶污水垃圾回收意识不强,船舶污水转运接收处理率不高。船舶非法排污问题时有发生,2023年1—9月立案处罚4起。部分船舶未能按《梧州辖区客渡船水污染防治改造指南》完成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改造。梧州港区水上防污染应急能力较薄弱,不能满足应对辖区船舶、码头大面积污染水域的事故需要。
二、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梧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76:强化船用油品质量监管。发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作用,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遥感监测技术,实时抓拍西江流域冒黑烟船舶并形成证据;海事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推送的抓拍证据,开展船用油品抽检,依法依规处罚使用油品质量不达标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以油品超标处罚为线索,追溯油品来源,加强非法加油站监管和处罚力度。
落实情况:2024年我局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安全,其中对全市水上加油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次,对船用成品油执法抽检1批次,抽检样品检验结果为合格,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销售标号与标识不相符、质量不合格、掺杂掺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油品等行为。
四、验收销号情况
2024年11月我局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自行验收,验收情况表明问题编号二十七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完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
2025年11月4日,梧州海事局组织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对问题编号二十七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验收通过。
2025年12月9日,经中共梧州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梧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办发〔2024〕37号)明确的问题二十七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42828400。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cjgj.wuzhou.gov.cn/zwdt_11969/tzgg_11970/t271887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