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由本分局调查的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吕艳梅身份信息骗取公司变更登记一事,现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分局拟作出行政许可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04日向我分局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吕艳梅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申请变更登记,并于2025年12月04日获得核准。将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由贾天娇变更为吕艳梅,股东由贾天娇、贾元元变更为吕艳梅,监事由周士臣变更为王慧颖。又于2017年12月18日向我分局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吕艳梅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申请变更登记,并于2025年12月18日获得核准。将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由吕艳梅变更为罗祥鹏。
2025年8月,吕艳梅实名投诉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变更登记。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递交的材料中“吕艳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限:2008.03。25-2018.03.25)不是有效证件复印件。因居民身份证遗失,吕艳梅于2016年07月补办了居民身份证。
经我分局检查人员对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实地核查,发现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已不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涉嫌冒用吕艳梅身份证信息骗取公司变更登记,侵犯了吕艳梅的合法权益。本分局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2017年12月04日、2017年12月18日对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的变更登记许可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广西准拓贸易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曾理萩、王源 联系电话:0771-5816880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6年0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nanning.gov.cn/xxgk/tzgg_6596/t6547270.html